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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延安大学原副校长、延大附属医院原院长马柏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柏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柏林任延安大学副校长、延大附属医院院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院承揽工程建设、采购医疗器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 延大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