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市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法律监督向前端移动、向基层延伸,助力实现基层之治,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西安样板”,8月1日下午,全市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试点工作会暨集中揭牌仪式顺利举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明,市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同志主持。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明讲话


(资料图片)

市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哲讲话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根科宣读了《西安市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融合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总体要求。

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根科宣读工作方案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主持会议

未央、雁塔、阎良、鄠邑四家试点院与辖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确定了融合目标、具体措施、预期效果。

阎良区检察院和鄠邑区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分别作交流发言,汇报了融合试点的初步成效、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表明了当好先行者、争做示范者的决心和态度。

陈明检察长和陈哲主任共同为四组试点单位集中揭牌,标志着融合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深入推进的新阶段。

陈哲主任强调:要增强融合发展的协同性,发挥好综网中心、网格员队伍、综合指挥平台作用,协同做强市域治理、做实基层治理、做精网格治理,答好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治考卷。要提升融合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把握角色定位,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找准着力点和中心点,在社会治理的理念、方式、效果上创新创优。要增强融合发展的实效性,以促进社会治理为导向,尊重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支持以法律监督、检察建议引领社会治理,实现工作联动、平安联创、资源联调。要提高融合发展的影响力,试点双方要强化案例意识,加强工作宣传,扩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影响力,让人民群众更好了解检察工作,提升知晓率、满意度。要深化融合发展的长效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难题堵点、漏洞短板,推动融合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陈明检察长指出:推动检察工作和社会治理融合发展,就是要在助力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争当陕西检察先行示范院过程中,分层贯通落实中发28号文件、省委有关《实施意见》、市党代会精神和市域社会治理要求,落实落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西安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探索具有西安市域特色的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模式,在更高起点上打造平安西安、法治西安。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是护航党的二十大的使命担当,是服务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是检察业务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要能动开展参与、跟踪、融入式监督,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使命、更细的工作举措、更好的办案效果,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打造“市域社会治理‘西安样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要提升融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要上下贯通,主动向辖区党委、人大、党委政法委汇报,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融合试点全过程、各方面。要左右联动,通过完善国家政治安全、社会治安防控、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四大体系,优化市域社会治理检察融合布局。要全域合力,用好网格员、基层院下沉社区党员干警、聘请的监督员和听证员以及特邀检察官助理三支队伍,推动线索发现、检察建议、市域治理和大数据融合,集聚市域社会治理各方力量。

三要强化协作配合。要加强组织领导,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整合资源力量推动融合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试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特别是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市域治理一体化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总结、综合提炼,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经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区县检察长、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未央、雁塔、阎良、鄠邑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辖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法律政策研究室

编辑丨柯露

校对丨王媛

审核丨党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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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作 检察机关 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