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推出了楼市新政,再度引发大众讨论,毕竟这虽然算不上是开创性的,但也是全国少有——西安之前,只有长沙、成都有类似政策。
《指南》中所释放的最为受大众关注和讨论的信息,就是第九条出租人权利与义务中提到,“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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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人们褒贬不一。
一方面,很多人给出了高度评价。
认为此举既可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又能激活增量,让限购群体适度放宽,激活部分购房者需求,鼓励改善家庭积极入市。称得上是“一石多鸟”,可以畅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引导刚需、改需和租赁需求的统筹与分流,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有些人并不买账。
有人认为,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且需要受到费用缴纳、租金标准等限制,既不自由还会降低房租收入。
比如,万一中途自己有迫切的交易需求,怎么办?长达五年的租期,如何保证房屋完好?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还要支付运营服务费,划得来吗?
为了一套购房资格,让自己倍受限制,且放弃更多盈利空间,对于很多人来说,答案是不确定的。
另外,有人指出,当前房产市场整体不活跃,以及房产暴雷频频发生,大家对于购置产持观望态度。政府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放开限制,此时入场有一定可能成为“韭菜”。
不管评价如何,此政策已经发布,至于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而在此之前,我们可以看下其他城市的相同做法,大致判断下西安“以租换购”的未来走向。
今年5月,长沙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与长沙政策相比,政策中相同的方面有,均是以家庭为单位,无论将多少套住房作为租赁,均只能换得一个新的购房资格;不同的方面有,长沙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西安的时限为5年。
从“以租换购”的效果来看,公开信息显示,截至6月8日,长沙《方案》试点落地满月,累计有3025套存量房提出申请供作租赁住房,其中已完成签约833户。
新房成交量上,5月长沙楼市有所回暖,环比增长35%,但据行业人士分析长沙新政后,5月商品住宅成交量稍有回升,但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成交量远不及去年同期。整体来看,长沙近期虽优化了政策,但较之其余城市政策力度较弱,尚未达到购房者预期,对市场的提振效果有限。
那么,西安出台的新政,会起到预期的效果吗?政策显效需要一个过程,也考验着实行过程中的行政效率,《指南》将在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后续就将慢慢看到西安“以租换购”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