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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来块钱是我们辛苦赚的,钱多钱少是小事,做生意得讲诚信,现在就是希望能把这笔营业额退还给我们。”杨先生说道。
近日,市民杨先生和余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们在8月初参加了龙舟文化园系列活动,期间同主办方陕西风花雪月文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达成口头约定:缴纳500元入场费,在园内摆摊经营,每日收入由主办公司管理,在扣除部分管理费、宣传费以及服务费后结算给摊主。其中第一天的营业额作为押金,在活动结束时的最后一天一并结算。
如今活动已经结束半个月,但杨先生和余先生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的营业额未予结算。据两位市民反映,在扣除抽成后,大概还有700元左右未予结算。余先生称,自己多次联系活动负责人胡先生,对方一直表示在忙着签合同等事项,至今未结算。
8月30日,记者采访到了余先生和杨先生,现场余先生拨通了活动负责人胡先生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据余先生介绍,自己是1999年生人,刚刚踏入社会开始打拼。余先生讲:“我和杨先生是朋友,我俩都是90后,我卖的柠檬茶,他卖的冰粉,当时在龙舟文化园摆摊生意还算可以。”杨先生告诉记者:“700来块钱是我们辛苦赚的,钱多少是小事,但是做生意得讲诚信,现在就是希望能把这笔营业额退还给我们。”
随后,记者就相关情况反映给了陕西风花雪月文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赵先生证实了活动情况,并表示负责对接的负责人胡先生确系公司人员。赵先生介绍称:“商铺营业收入由公司管理,在扣除一部分管理费、宣传费等成本,剩余的会即时结算给摊主。因为我们是提成制,为了保证场地服务以及游客量要投入许多成本,还要做演出,中间担心存在摊主私收钱款的行为,所以要把第一天的结算作为押金,最后一天统一返还。”
关于余先生和杨先生遇到的情况,负责人赵先生称会立即跟财务部门核实处理。“这个情况我会详细了解下,如果是我们公司的问题,今天之内会马上安排处理,如果是摊主的问题,我们会主动跟他们沟通,把这个事情处理好。”
采访当天18时许,记者收到余先生发来的聊天截图,活动负责人胡先生告诉他,会在后天(9月1日)将剩余欠款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