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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始终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政治引领、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和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扎实开展,持续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工作体系。
一、强化政治引领。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凯作出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举一反三、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市委政法委成立常务副书记牵头,分管副书记和相关科室组成的乡村治理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全市乡村治理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中省精神、通报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汇报工作进展,部署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推动乡村治理。
二、强化重点任务。深化“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加大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和重点人群管控帮教力度,有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深化综治中心建设,持续加强对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人员、信息整合,收集汇总各类数据,指导配合农村网格员做好群防群治、隐患排查等工作,平安乡村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深化乡村社会面防控,整合派出所、专职巡防队、“义警”、平安志愿者等基层力量,组建义务巡防队伍,落实经常性治安巡防,推进“雪亮工程”应用平台向基层延伸,扩大农村“小探头”覆盖,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渭南市乡村治理组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查摆4方面11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任务要求,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主体责任。市委政法委联合相关市直部门,结合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随机暗访,推动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对发现问题研判分析、细化清单、深刻总结,持续提高做好乡村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四、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机制,持续推动“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深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完善“四议两公开”机制,定期对村级重大事件进行公示,有效提升村级管理水平。坚持文明倡导机制,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设立村规民约示范岗,开展志愿服务,倡导形成文明向上、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强化法治建设典型培育机制,挖掘了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广泛群众基础、强烈感召力的先进榜样。
总编|杨青山
责编|王倩倩
责编|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