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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蓝田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全市各区县率先共建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体系,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便捷快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协议》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几方面工作进行了框架性设计,立足于预防调处和审判实际,细化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致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经过双方多次探讨协商,西铁法院起草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确定职责任务,规范化解措施,细化工作流程,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为促进行政争议及时有效解决,形成解决纠纷的强大合力和浓厚社会氛围,还专门聘请了10名特邀调解员,并在签约仪式上颁发了聘书。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与蓝田县人民政府在全市各区县率先共建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体系,是要推动形成源头防范、诉非联动、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以人为本、自愿合法、便民利民、高效便捷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西铁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努力实现把各类行政矛盾风险防范于早、处置于小、化解于萌芽,不断总结和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西安品牌”,为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西铁法院将继续强化府院联动,牢固树立行政纠纷解决“一盘棋”思想,府院同向发力,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好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提升法院行政审判质效,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消息来源:群众新闻

关键词: 行政争议 铁路运输法院 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