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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洛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现依法对你所占房屋进行腾退。”12月13日,洛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强制被执行人将所占房屋腾空,工作人员对房内物品进行逐一登记,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将房内物品进行以物折抵房屋租金。

2020年7月,屈某经曹某介绍将自己的一间门面房和院内两间房租赁给张某。张某以生意不好为由,从2021年至2022年欠下屈某14000元房租一直没有交。屈某给他减了1000元房租,剩下的13000元房租张某依然拖欠拒交,无奈之下屈某于2022年8月,将张某起诉至法院,在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拒不还款,申请人屈某便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对案子进行强制执行,把我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我很满意。”申请执行人屈慧明说。

据了解,2022年,洛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14件,旧存案件28件。截至目前,已执行完结案件1794件,结案率87.86%,执结标的额5957.41万元。

“我们执行法官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履职尽责,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实现。”洛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杨剑表示。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