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供暖设施漏水导致楼下业主被淹,漏水原因竟因为小小螺丝松动,供暖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究竟由谁来负责?

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商州区泰宇时代丹阳苑业主刘女士反应称,因邻居家供暖设施漏水,导致房屋及家中部分财产受损,希望有人能负责并赔偿她的损失。

业主:供热设施漏水与物业施工有关


(资料图)

“我是泰宇时代二十号楼1楼的业主,12月4日下午,我老公回家发现家里到处都是水,进门后看到屋顶安装灯的地方都在漏水,和下暴雨一样,屋内的4台电脑因进水全部损坏,桌子、墙面都被水浸湿导致起皮无法正常使用。”刘女士告诉记者,发现漏水后,她的老公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工作人员,通过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进入二楼邻居家,检查后发现是二楼业主家的供暖设施在漏水。

随后,刘女士和其丈夫及物业工作人员,一同处理了事故现场,并打电话通知了二楼业主,事发后开发商程总出于同情补偿了她1万元损失,但其他部分目前仍未解决。据刘女士介绍,泰宇时代丹阳苑今年是第一年集中供暖,二楼的房子被业主租了出去,并不是业主自己居住。

二楼业主李先生(化名)表示,他是2018年购买的房子,之前一直没有住人,最近刚刚租出去。房子的租户在12月1日就出门了,家里没有人动过供暖设施。他称,“从供暖季开始之后家里都是正常供暖没有什么问题,不知道这次为啥就漏水了?12月4日当天小区物业曾在我们楼上施工更换供热管道,我怀疑此次漏水可能与物业施工有关。”

物业:因螺丝松动漏水与施工无关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泰宇时代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当天施工更换的是供热立管,与业主家的入户管道没有关系。其称,“当天业主家漏水,我们第一时间到现场检查了情况,发现是供暖设施回水管上的一颗螺丝松动了,并不是管道质量问题,随即我们也帮业主将螺丝上紧,清理了家中的漏水。”

12月17日,记者来到了刘女士邻居家,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在业主及物业的要求下也来到了现场。据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楼栋内主管道及每个业主家门口的供热设施,由热力公司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和检查,业主家内的供热设施属于业主私人财产,设施的管理及后续维修问题由业主自行负责。

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我们在供暖第一天之前,都会一家一家入户检查供暖情况,防止业主不恰当使用壁挂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工作人员也会入户对供暖设施进行排气,口头叮嘱业主供暖期的注意事项,在正常供暖后并未接到该业主关注供热设施问题的投诉。”

律师:业主对室内供热设施有管理责任

对此,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赵良善认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配套的供热设施承担两个供热期的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业主室内供热设施由开发商负责管理与维修。赵良善表示,如果过了两个供热期的保修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二楼业主对室内供热设施负有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当室内供热设施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时,供热单位应当无偿为二楼业主提供技术指导和安装,而发生的更新改造材料费用由二楼业主承担。

赵良善强调,如果因二楼业主未尽到对室内供热设施的管理责任导致一楼房屋漏水的,那么二楼业主对一楼业主负有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如果二楼业主尽到了管理义务,就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及时向供热单位进行反映,而供热单位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且是因供热设施存在质量问题漏水的,供热单位对一楼业主也负有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申文婷

关键词: 工作人员 热力公司 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