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邓昊宇 赵倩)近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辖区多方力量,化解一起积怨3年多的邻里纠纷案件。
素有嫌隙,邻里因树反目成仇
(资料图片)
刘成会与刘福林两家系本家近邻,因生活琐事多有嫌隙。2020年2月,刘福林认为刘成会屋后一棵香椿树的树枝生长延伸到其屋顶,在要求对方修剪未果后,刘福林自行用斧将树身砍损。刘成会要求刘福林赔偿,双方发生争持。在镇司法所调处期间,刘福林又认为刘成会修建的3间厦房侵占其部分院墙基础,遂私自将该部分拆除。刘成会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予以查处。
当地派出所以治安案件办理此案过程中,案涉香椿树死亡,厦房因部分拆毁未经修缮,又恰逢暴雨,彻底垮塌。派出所遂委托价格认证中心对香椿树、房屋、拆除院墙基础价值进行认定,确定损失价值8209.2元。因故意毁坏财物构成刑事犯罪案件标准为5000元,公安机关便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侦办。
考虑到系邻里琐事引发的纠纷,检察机关为审慎处理,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会同法院综合研判,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刘福林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明显,且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系近邻,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会进一步激化矛盾,遂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研判结果认同。
纠纷再起,邻里双方对簿公堂
2022年5月,刘成会以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值为依据,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刘福林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争议界址进行确定,但因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而调解未果,一审法院对该案审理后判决刘福林赔偿刘成会财物损失。刘福林不服,上诉至商洛中院。
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勘查现场、实地走访,与当事人、一审法院、检察机关沟通座谈等方式,对该案全面调查了解。经反复研判,承办法官认为虽然双方之间的界址争议不属财产损害赔偿审查范围,但要从根本上处理该案,仍需解决双方间的院落界址纠纷。
二审期间,刘福林在外地打工,处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但执意要当面向案件承办法官说明情况,遂寻求办法来到商洛中院。在谈话过程中,刘福林情绪激动,态度坚决,对前期案件处理结果不服,扬言不惜代价,一定要追求自己理解的公平结果。
群力群智,多元方式化解纠纷
2022年12月16日,商洛中院案件承办法官邀请当事人所在镇政法委员、派出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等20余人,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职能部门、镇、村、组和人大代表意见,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大家一致认为,必须及时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界址纠纷,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化解矛盾,避免新的争端发生。
承办法官提议,由组长、片长及当事人亲属中的退休干部分头做当事人协调工作,法院出具诉中委托调解函,各参会职能部门现场指导,一经达成一致意见,由村调委会当场形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组织人员拉绳划线明确界址,与会人员均表示同意。
通过一个下午的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村调委会现场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镇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见证,村民组长组织人员划线栽桩确定界址,原告当场向法院提出撤诉。
至此,这件引发当事人争持近三年的纠纷通过多个部门、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在预定化解方案下圆满化解。(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