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落款为“西安市公安局安委办”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运工作的紧急通知》在网上传播并引发关注。通知中提到,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以宣传劝诫为主,管理与疏导结合。对此,一些网民解读此话为“别在危险地带,影响公共安全地带燃放,没人说你”,还说让政府“断了禁放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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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细心发现西安市公安局内部并没有“安委办”,质疑文件的真实性。

1月5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没有听过有公安局有安委办这个部门,政治处没有发过也没有收到这个通知。

实际上,西安市很早前就颁布过《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且在最新修订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曾明确规定,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随后,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西安市安委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有在网上看到这个通知,但市安委办没有发布过该文件,具体应该问公安局。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没有收到类似通知,目前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旧按此前颁布的《条例》施行。

网民解读:选择合适的放炮地点没人说你!

临近年关,多地网友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有媒体梳理发现,北京、辽宁大连、山东等多地发布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大连部分区域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均可燃放烟花。全国部分地区在规定时段内可燃放。

西安市,一直被不少媒体称为在执行“最严禁炮令”。从此前的一些报道来看,西安执行禁炮令的原因多是污染问题。但是,有关于调整或放松禁炮令的声音在网上也此起彼伏。

近日,就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份《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运工作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表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以宣传劝诫为主,管理与疏导结合,切记不能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罚代管,一收了之。并且还特地提到“应该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不造成负面涉警舆情”。

不少网友对该通知进行解读。有网友表示:西安还能燃放烟花爆竹吗?答案是可以的,孩子放个烟花也可以,成年人你要选择合适的放炮地点也没人说你。还有网友说:把自己的脸兜住,别让政府彻底断了放炮的念想,放炮休息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都要注意。

但网上也有为“西安公安”点赞的声音。一些网友表示“这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通知”“老百姓和政府应该相互理解”。

西安市安委办:没有发过这样的通知

网传的通知落款为“西安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细心网友质疑:西安市公安局有安委办这个单位吗?潇湘晨报记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搜索发现,依旧有网民要求西安市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监管。

1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拨打了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没听过西安市公安局有“安委办”这么一个部门,至于所谓的《紧急通知》,政治部方面对此并不知情,没有发过也没有接收过。

潇湘晨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市确实有个“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但其并不是西安市公安局的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同时,西安市公安局下设机构中,也并没有“安委办”这一部门。

随后,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西安市安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安委办没有发布过这份《紧急通知》。“我们有在网上看到过这个通知,我们没发,如果公安局说没有这个部门,那就可能是假的。”工作人员说。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西安市当下对于烟花爆竹管理还是按照此前颁布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执行。至于上文提到的通知,应急管理局方面并不知情。

同时,《条例》还规定,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还注意到,据三秦都市报报道,在2022年12月,西安市委办还曾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全面禁售禁放有关规定,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关键词: 西安市公安局 潇湘晨报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