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群众身边的突出腐败行为、不正之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行业风气,防止医疗机构腐败问题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现将2023年全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资料图片)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并长期坚持。
二、专项治理重点
1.医务人员收取药品耗材器械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或参加其资助的出国(境)、国内旅游或者变相学术活动。
2.医疗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不按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开具超过临床诊疗所需要的大型检查、昂贵药物,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或严重违背合理用药原则,不需使用抗生素给予抗生素、能口服给予输液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行为。二级医院之间,三级医院之间,二级和三级医院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患者在新住院时需重复做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
0911-3313186(县卫健局)
0911-5625445(驻县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
黄龙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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