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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在周至终南镇经营着一家小超市。2022年初,因经营发展需要,准备扩大超市的经营规模,但自己手里的钱不够,便找朋友询问能不能找到办理贷款的人到银行贷点款。自己的一位朋友打听到,柴某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应该可以办理贷款,他便和柴某联系商讨贷款事宜。

在和柴某的交流中,柴某称可以为李先生提供100万元到200万元的经营贷款。之后,柴某称自己询问了相关的领导,李先生因“征信问题”不能审批这么多的贷款,但可以找关系,通过“特殊方法”获得相应的额度。

之后,柴某便以“服务费”“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种方式,在李先生处索要60余万元。眼看着柴某从自己这里要的钱越来越多,贷款却迟迟办不下来,李先生也逐渐慌了神。

就这样,柴某还在以各种方式找李先生要钱,李先生开始拒绝柴某的要求,并催促赶紧放贷。之后,柴某便不再回复李先生的消息,甚至“删除拉黑”。至此,李先生才意识到可能被骗。2022年8月,赶到周至公安局终南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发现,在与李先生交流中,得知柴某所提到的领导、业务员、朋友等人,其实都是柴某一人所饰。随后,民警来到柴某的家庭地址周至县四屯镇某村,调查发现柴某一直在外逃窜。2023年3月,周至公安将柴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23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柴某在湖南省邵东市被邵东警方抓获,周至县公安局民警赶赴邵东将其押回。

经讯问,柴某对自己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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