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也是一个提醒,国有资产的“看门人”不能是抽象的部门,必须具体到人,一些关键决策是谁做的、基于什么理由做的,应该做到事后可追溯、可追责
陕西省大荔县十多年前的一起国有用地出让,因被质疑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最近再次引发关注。据报道,在2011年10月,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一块面积6102.3平方米的土地。红荔公司以2660万元的价格从多家竞标公司中胜出,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当地很快对地块出让情况进行了公示。
可是后续的进展却开始变得魔幻起来。拿下土地的红荔公司陆续提出该宗土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甚至称拍卖存在民事欺诈,要求取消出让合同,并退还他们此前缴纳的500万元保证金。按理说,不管是公司反悔还是土地拍卖真的存在问题,都该通过司法途径裁决,给出公正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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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域附近是当年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土地。图据大风新闻
可是,几个回合的拉扯之后,大荔县自然资源局竟退还了400万的保证金。更让人吃惊的是,那块土地经过一番操作,最后又以1200万元的价格,被红荔公司老板杨某某暗中通过中间人以另一家公司的名义拿走。也就是说,杨某某最先缴纳的500万保证金,擅自反悔之后还是顺利拿回400万;而最初报价2660万的土地,最终也只花了1200万,只是经过操作少了216平方米而已。
杨某某已经在前几年的扫黑除恶期间,涉多项罪名被判刑10年。可是那宗土地出让案直到今天依旧迷雾重重,中间有多处明显的违规操作。比如,杨某某竞拍违约之后,500万保证金按规定已经是国有资产,为什么还能退还80%?还有那块土地,从2660万跌到1200万,是正常的吗?尤其是杨某某毁约之后,中间本也有其他公司出价1200万元,但县政府不予认可而导致流标,但最后又以同样的价格给了杨某某幕后操纵的公司。
目前的新闻报道中,只能看到已经被判刑的杨某某,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当时到底谁是负责人,到底是基于什么考虑做出了这些反常决策,还不得而知。大荔县一位老干部痛心地说,这块土地不仅仅是4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那么简单,从第一次竞拍的2660万元,到后来的1200万元,差得太多,显然有内外勾结的嫌疑,希望有关纪检部门介入深挖。
面对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即认定当初退还400万违法,两部门都表示不服,还在向省高院进行申诉。这起土地出让纠纷发生在十几年前,现在这两个部门的负责人也许早已不是当初的决策者,官员更替之后,如果要让现在的部门为当初的错误买单,确实很难接受。不知道这是不是两个部门至今不服的原因。最终的裁决当然要看法院,但这或许也是一个提醒,国有资产的“看门人”不能是抽象的部门,必须具体到人,一些关键决策是谁做的、基于什么理由做的,应该做到事后可追溯、可追责。这样才能监督官员们守土有责,而不是抱着侥幸,以为黑幕操作只要躲过任期,以后就很难倒查到自己。只有让各环节的决策者心怀敬畏,才能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旧账扯不清楚。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守一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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