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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里普法】未领证结婚分手后彩礼需要返还吗?律师在线解答
6月1日,由华商报-二三里资讯、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的《小里普法》栏目已经正式上线,本期节目邀请到了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宝帅,来听他们讲述结婚办了酒席但迟迟未领证,但过不下去了彩礼需要返还吗?
据徐宝帅律师介绍,他们在近期接触一起案件事关此事件,贾先生和谢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二人决定结婚。贾先生父母按照习俗向谢女士父母送彩礼2万元,还给了谢女士本人12万8的衣服钱,贾先生和谢女士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仪式。举行婚礼后3个月期间,谢女士断断续续到贾先生家和其共同生活2个月左右,但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之后谢女士不想继续和贾先生继续生活。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举行婚礼,并实际共同生活的不在少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本案中,贾先生和谢女士虽然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双方并未实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谢女士及其父母应当返还贾先生给付的彩礼。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是否应予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问题上,法院一般会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的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长、日常生活支出等具体情形综合考量,判决全部返还或者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经法院及律师共同调解下,谢女士愿意返还彩礼10万余元,以及部分金银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
小里提醒:大家在谈朋友的时候,想要结婚一定要慎重,无论男女都需要认真考量。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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