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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0月9日消息,西安诺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未持合法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被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

据公告内容,对2023年10月8日9时35分,西安市碑林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康帅帅驾驶陕AA90986埃安牌小型轿车在此停靠,通过滴滴平台,接受系统派单,载客1人,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皇商港商业步行街-东门出发,到西安市碑林区高一生医疗美容医院,系统结算车费9.78元。现场检查中,司机无法出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该车系司机租赁西安诺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车,进行网约车服务,车辆每个月月租金3600元。经认定, 西安诺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持合法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西安诺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了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违规行为。对此,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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