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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刊登西安市雁塔区新嘉苑百货店及经营人姚某某向杨幂致歉公告。详情显示,该店未经杨幂授权,在运营网店中擅自使用了载有杨幂肖像的图片,造成了对杨幂肖像权的严重侵犯,并致使广大消费者误解杨幂与该店存在商业合作,该店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对此深表歉意。现该店郑重澄清与杨幂不存在任何商业代言或商业合作,保证已删除、撤换全部侵权图片,将尽最大努力将给杨幂造成的损害及影响降到最低。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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