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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喝酒助兴本是人之常情,但有人却因酒后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怒之下竟将自家房屋点燃。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酒后故意纵火案件。
2022年1月31日,正值农历除夕之夜,被告人何某某酒后因琐事与妻子马某某在家中发生口角,马某某随即离家外出。
被告人何某某情绪激动,与马某某视频通话,称家中着火,同时将衣物、快递包裹等放置在天然气灶上点燃,并将被点燃的物品在房屋内挥洒,致使厨房、客厅等多处着火。
马某某通过视频发现火情后,立刻拨打火警与物业电话。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同楼其他住户进行紧急疏散,及时将火扑灭。
被告人何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其放火行为导致楼下多名住户房屋及汽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某的家属代其向所有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审理中,被告人何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称自己本想吓唬一下妻子让其赶紧回家,结果火势难以控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悔恨。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酒后放火烧毁家中物品,造成多名住户被紧急疏散,部分住宅和车辆受损,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考量其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悔罪态度,最终以放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三个月。被告人何某某表示服从判决,案件已经生效。
华商报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