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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办案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民事案件办理质效,8月17日至8月19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市院安排,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评查活动,对2019年至2022年办结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支持起诉案件和2021年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共118件进行全面评查。

评查活动通过逐案自查、部门评查组审评、案管部门复审进行。评查人员在审阅纸质卷宗材料的同时,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生成的法律文书等,对照查检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违反办案纪律、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网上超期办理情况、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卷材料是否齐全等问题进行评查。自评人员对所有案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评查组人员对案件进行了评审认定后进行了汇总总结,对105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做到了一案一清理、一案一台账、一案一评查。为确保评查出问题的客观性、公正性、精准性,案管部门依据评查标准和内容,对评查组评查出的问题复审后进行通报,认真分析评查出的问题,统一法律认识,严把案件评查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评查不走过场。

民事案件质量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最终体现。开展民事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增强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从整体上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今后我院将继续蓄势发挥好案件质量评查优势,力求通过评查找差距,倒逼检察官改进工作方法,在办案中求极致,提升案件办理整体质效。要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导向,切实补短板,强弱项,保证民事诉讼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字|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审核|王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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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诉讼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