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后,陕西西安也加入“以租换购”行列。

今年以来,各地“因城施策”创新型政策不断,在众多楼市政策中,长沙市的“盘活存量”,“以租换房票”曾引起市场热议,一度被视为“一石多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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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湖南省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房屋出租出去,则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

长沙通过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房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

《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通过试点,既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赁市场,促进职住平衡和房地产良性循环,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长沙出台的这一试点方案,旨在畅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引导刚需、改需和租赁需求的统筹与分流,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据了解,长沙户籍单身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如果把该套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在购房资格审核时,该房屋不计入购房资格套数,按政策可再购买一套住房。对于外地户籍单身人士,在长沙只有1套房子,盘活租赁之后,同时满足有24个月社保或个税的条件,同样可以购买第2套房。

在长沙之后,7月6日,“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发文,四川创新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提出,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8月19日,西安市也出台了类似政策,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显示,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

《操作指南》显示,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三个省会城市出台新政,明确可“以租换购”。

在业内人士看来,“以租换购”背后,一方面与各地面临的新增保租房目标有关,同时,通过“租赁破限购”也可以释放出部分改善性需求。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租赁和购房相结合要想明显体现出效应,需要市场本身存在足够需求,包括长沙、成都等省会城市,住房需求的实际支撑力度强,尤其是改善型住房潜在需求强,这是支撑这一政策的重要基本面。

张波认为,租赁和购房政策的结合,是一个创新,值得推广。一方面将存量房源变成租赁住房,加大了租赁市场供给量,可以有效解决新市民的居住问题,是多渠道共建租赁市场的重要体现。

另一方面出租房屋换得购房资格,也是解决改善性需求购房资格的有益尝试,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有效解决。

关键词: 购房资格 操作指南 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