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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合力保护水生态环境,9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带领生态环境检察部、第七检察部负责同志走访了省水利厅,就推动健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河湖保护协同共治新局面进行了座谈。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魏稳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河湖运行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省检察院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涉水领域案件、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等工作情况及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设立情况。省水利厅介绍了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建立协作机制情况以及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活动情况。双方一致认为,要在落实以往各项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全省“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与水行政执法的行刑衔接,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信息共享和宣传培训,凝聚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共同提升陕西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相继走访了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共同守护好三秦大地的绿水青山,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省水利厅 行政执法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