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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西乡县城南的黄某因家庭矛盾纠纷与妻子发生冲突,派出所民警和交警部门在处置中,发现黄某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事实,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黄某之前就因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受到过行政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22年11月18日清晨5时许,西乡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要求前往城南葛石社区处置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引发冲突的警情,值班民警随即驱车赶赴城南葛石社区处置,但在现场未发现冲突当事人黄某。与此同时,民警又接到110指令,当事人黄某已开车到了堰口镇肖家湾,正与其妻子娘家发生冲突,民警又迅速赶赴肖家湾。在肖家湾处置中,民警发现黄某满身酒气,通过询问得知黄某系自己驾驶一辆小轿车从葛石社区来到此处,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派出所民警按照规定,将黄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案件移交西乡交警大队查处。

案件办理中,交警部门对黄某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发现黄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9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通过进一步查询,民警吃惊的发现黄某于2019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被汉中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查处过,后又于2022年2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又被西乡交警大队查处,其本人也因再次酒驾受到了行政拘留和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目前,黄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刑事立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 | 李巍

审核 | 王昌华

关键词: 危险驾驶罪 交警大队 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