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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奋进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开展以来,咸阳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坚定信念、勇争一流,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争创活动为抓手,以市院党组提出的“抓大统筹、抓大质效、抓大品牌、抓大数据”为导向,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进取精神推动咸阳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迅速形成一系列亮点特色工作,咸阳检察品牌创建初见成效。近期,咸阳市检察院新媒体平台推出“基层院建设巡礼”专栏,对咸阳检察各项品牌工作进行巡礼和展示。  

【基层院建设巡礼】第六期:

更新检察理念,护航雏燕成长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秦都朝阳”未检品牌自成立以来,先后被确定为咸阳市检察机关亮点品牌和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2022年,秦都区检察院继续围绕立足政治大局,遵循未检理念,深耕未检事业,护航雏燕成长,深化了“秦都朝阳”品牌建设。

一、培育司法社工(志愿者)

今年4月,秦都区检察院与共青团秦都区委、咸阳市青少年心理学会达成一致,共同招募、培育司法社工(志愿者),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经过培训、考核共聘任12名司法社工(志愿者),目前已开展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及帮教工作。

二、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

5月28日,秦都区检察院建立“守护少年”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并举行首批受聘人员聘任仪式。

此次受聘的12名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来自于生活或者工作贴近于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有敏锐洞察力和较强思维能力的社区工作者、教师、媒体等行业人员。

三、制定未检工作机制

一是今年2月与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联合会签《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的办法》,就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二是今年9月与秦都区民政局、秦都区妇联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就提升辖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水平作出具体规定。三是今年9月与区监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团区委、妇联联合会签了《秦都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与区教育局、公安分局联合会签了《在学校、培训机构实施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和从业禁止工作的办法》,促进了“两项制度”在秦都辖区落地生根。

四、探索教育模式

确立1+3家庭教育指导秦都模式,即由检察官牵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志愿者)、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该模式确立后首次活动于今年3月3日在秦都区检察院进行,本次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因为家长监护不当而遭受侵害,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针对家长的问题,该院先向家长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又依托在建的社会支持体系,向咸阳市心理学会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委托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志愿者)、家庭教育指导师组建专业队伍,签订《家庭教育指导协议》,内容包括指导期限、委托事项等,针对性的解决具体问题,共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秦都朝阳”手里有“检”爱,心中有阳光,希望用秦都检察的未检情怀、力量和责任担当托起明天的太阳,守护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履行好检察使命和检察担当。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指导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