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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路长制”是夯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近年来,扶风县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22年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扶风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制机制,使全县农村公路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完善“路长制”组织体系。在全县推行“总路长+三级路长+一路一长”的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级路长职责、管理目标、主要任务以及考核考评等事项。全县设置1名总路长,由县长任县级总路长;1名县级路长,由分管副县长任县级路长;8个镇街镇长(主任)任镇级路长;116个行政村主任任村级路长。34条县乡公路长分别由在职的26名县级领导担任,全县三级路长152名。县镇两级设立路长办公室。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镇级路长办公室与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主任由主管副镇长担任。
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按照“路长制”实施方案规定,县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镇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检查管辖路段养护管理情况。各级路长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下一级路长办或者相关单位,由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实现“发现、整改、反馈”闭环管理。“路长制”实施后,县上强化考核考评。县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定期对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县对镇实行半年考核,镇对村实行季度考核,考核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将路长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在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明确了社会监督机制,在全县34条县乡道路口和116个行政村村口醒目位置设置了路长公示牌,公布路长信息、责任单位、管护要求、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扶风县已形成组织健全、机制完善、运行有序的“路长制”管理体系,实现了农村公路管理从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推动了农村公路养管责任的落实和养护质量的提升。下一步,扶风县将继续完善考核体系、夯实路长责任,不断提高“路长制”治理能力和水平。
(通讯员 张宏晓)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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