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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法官,对方说话不算数,之前多次调解多次反悔,我这才刚立案,这么快就领到了执行款,你们效率真是高,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三原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团队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2天,高效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赞扬。

在某混凝土公司诉某环保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经三原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某环保科技公司自愿清偿某混凝土公司货款87280元,分三期给付。但某环保科技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清偿义务,某混凝土公司至法院申请执行。

在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邵亮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为了尽快执结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邵亮法官第一时间与书记员一同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并对某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深入耐心的释法说理,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同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以及法院下一步将会采取的信用惩罚措施,同时劝诫切勿因小失大,让失信行为影响公司信誉及个人形象。经过邵亮法官耐心细致的说理,某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失信于人在先,其也不愿意作为法定代表人进入失信黑名单及被限制高消费。第二天,某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拖欠某混凝土公司的全部货款8万余元。至此,该案仅用时两天便圆满快速执结。

“法贵在行,也难在行”。三原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依法执行、公正执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努力使每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 环保科技 法定代表人 混凝土公司